因為颱風來襲, 今天下午四五點吧, 宣佈了晚上不上班,
聽說有人較早知道的, 賺了一小時去採買食物,
但我們公司知道時都已經六點多了, 最後我只比原本該應下班的時間提早10分鐘閃...
下班後及例假日本來就不需要上班, 值勤人員或輪三班不能斷的, 也不能因此不必上班,
那宣佈下班後及例假日停班停課的實益究竟在哪咧?
第一個影響到的就是以晚間和假日為主要活動時間的夜間部(註1)或專班;
再來就是假日預定舉行的事項, 像活動或是考試之類的;
然後是執行"隔週休二日"或"每月多一天"的工作(註2), 恰好輪到要上班的週六被宣佈不必上班;
最後是, 所在行政區宣佈不上班的高速公路收費站 用路人免錢通過!!
所以今天傍晚苗栗以北的高速公路收費站就免$$了~ 明天全台高速公路收費站都免$$~
下次一定要計劃出去玩啦!
註:
1. 現在是叫進修部啦
2. 現行工時制度是"二週八十四工時", 一般工作執行方式有三:
(1) 平均把84小時分散到二週的十天, 採一日8.4小時+週休二日
(2) 隔週休二日, 一日8小時+隔週六需上班4小時
(3) 四週168工時, 每月多一天, 一日8小時+每月(四週)挑一個週六上班8小時
(但有公司是採每月慶生吃飯輕鬆過完一天 也不必足足8小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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